當前社會評價人才的標準幾乎集中地體現在對學歷與學位的追捧上,客觀上將相當一部分具有創新能力的人才排斥在外,這種單純以學歷(學位)為本位的人才評價體系不利于自主創新人才的成長。長川為廣大人才提供以能力為本位的企業氛圍;構建有利于創新的動力機制。讓創新型人才通過團體的自主創新而獲得實實在在的進步,在公司的發展過程中獲得自己的滿足。
獎與罰是激勵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。獎優必須與罰劣相結合,才能真正起到激發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作用。因此,長川在完善相應處罰措施的同時,加大對優秀人才的獎勵力度。從物質精神等多方面細化獎勵的標準與內容,增強人才的工作積極性。
信息社會的發展使得知識的更新周期不斷加快,為使人才保持旺盛的創新活力和發展潛力,建立起良好的繼續教育和培養制度,這主要包括職業規劃,內部培訓、對外交流、脫產學習等。
在人才的評價方面,摒除求全責備的心理偏差,把人才的特點與缺點區別開來,用公正、公平、客觀地態度看待、評價每一位員工。把愛才之心、容才之量、用人之智結合起來,為長川科技人才的脫穎而出營造良好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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